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12-15

 

各部门:

根据市教委、市卫生局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开展本市学校食品、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沪教委体【200868)文件的精神,学校对校内的食品、饮用水等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。因有的部门桶装饮用水系自行订购,根据《通知》的精神,为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,请各部门在订购桶装饮用水时,要选择具有供水资质的公司,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和卫生许可证备案。

此致

 

 

 

  校   

    20081215